春节将至,为保障看守所监管活动规范进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防止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2024年2月5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绥德县看守所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专项活动。
按照“全面、细致、严格”的工作要求,检察组深入监区,实地查看了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医疗室、监舍、放风场所、厨房等重点区域,详细了解了监区日常饮食、卫生及教育管理情况。对监区内的监控设备、水电线路、报警装置、通讯、消防设施等重点隐蔽部位逐一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检察人员就本次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要充分认识到监管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是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将年老、体弱、病患等被监管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密切关注身体状况,确保能够正常用药和及时治疗。
三是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加强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的沟通联系,出现重大事项要依照规定履行职责,及时上报,持续以最严格的标准及最有力的措施坚决守好监管安全防线。(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杨韶)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