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与张某案件是否已经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当事人:“是的,我特地从老家下来结案,一会我叫亲戚抬我上楼办手续。”
法官:“我知道你行动不方便,你就坐车上等着就好了,等我准备好结案材料下楼给你办理结案手续。”这是一段执行干警与当事人的对话。
段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在神木市法院的调解下,段某与张某达成还款协议:由被告张某偿还原告段某借款本金58万元。本案的申请人段某是一名残疾人,收入微薄,生活较为困难,他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这份调解书上。然而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张某履行部分案款后未按期履行,于是段某向神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张某仍未履行义务。在查询张某财产后,法院查封其名下房屋一套。另查明,申请人段某的姐夫也有申请执行张某的案件,遂决定两案合并执行。最终张某偿还两案申请人70余万元,申请人放弃部分执行请求,双方握手言和。
“来法院办事,我看到法院对当事人非常的友好,尤其是对待我这种残疾人,立案时执行事务中心里有助听器、轮椅等设备,而且负责大厅工作人员看到我情况特殊,让我安心在大厅等候,他们跑前跑后帮我办理手续并告知我相关事宜。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查找财产线索,多方协商最终让我拿回真金白银,真的谢谢他们!现在案款终于拿到手了,这几年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下了,这下我们全家都能过个好年了!”拿到案款的段某激动地说道。
守望相助,弱有所扶。一直以来,神木市法院都致力于用务实举措为特殊群体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加大涉“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案件执行力度,开通绿色快车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 刘涛 贺佳)
(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