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景鑫)7月11日10时许,在辽宁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绥中大队平房沿海派出所,民警接待了两名好心群众。
经了解:这两名好心群众为附近村民,一个叫刘帅,另一个叫于强。当日上午,二人在海边干活时发现一只白天鹅趴在海边,不能正常飞行。经过商议,二人决定将白天鹅带至派出所,请民警帮忙,联系进一步救治措施。值班民警知悉情况后,立即与绥中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取得联系。据了解,此白天鹅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这只白天鹅被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领走,以做进一步救治。
民警提示: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切不可私养或盲目放生,请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