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夏季治安清查中,陕西绥德县公安局出入境民警查处一名女子利用双重户籍身份信息骗取出入境证件案。
经查证,2016年,郝某玉以邓某芳的身份信息办理过护照,现因护照无法找见且曾未在出入境部门作失效登记。2023年8月1日,郝某玉再次以郝某玉的身份信息办理出入境证件,经榆林市出入境管理处审核反馈,郝某玉存在双重户籍嫌疑。后经绥德县公安局出入境民警查证,其存在双重户籍,且郝某玉本人也并对自己利用双重户籍申办护照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查证情况,出入境窗口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郝某玉利用双重户籍信息骗取出入证件案予以行政处罚,对其申请相关证件作出了不予批准受理,并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让其认识到持有双重户籍的违法行为,告知其尽快注销双重户籍,待注销其一地户籍后方可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
民警提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每个公民只能拥有一个户口。出现双重户口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必将严惩。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导致双重户口的发生,都必须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将多余的户口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绥德县公安局 王晓伟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