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推进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江夏区交通大队利用早晚高峰,在辖区重点路段严查酒醉驾、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11月14日晚,江夏区交通大队基础工作中队在八分山路路段设卡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21时26分许,一辆号牌为鄂AD***6小型新能源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卡点附近时,突然准备调头行驶,执勤民警迅速上前进行检查,经呼气式检测,何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何某称自己是要去亲戚家接小孩,只喝了一瓶啤酒,根据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何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何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何某依法将被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月15日,江夏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在纸金路开展面包车超员整治行动,阮某驾驶号牌为鄂AV***K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附近,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驾驶人阮某称车上都是一起去务工的工人,只多了一个人,想着挤一挤就到了,民警见多出那一人蹲在车内,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都没有,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车上超员人员进行转运,并依法对阮某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江夏交警提醒:冬季驾车外出请提前检查车辆,减速慢行,谨慎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避免侥幸心理。 (通讯员:彭璐)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