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玉龙)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石屯沿海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抓获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0日13时许,石屯沿海派出所民警张英斌、刘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兴城市沙后所镇石屯村村民李某为办理贷款将其名下2张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并配合“刷脸”认证。经查,李某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经民警进一步深入盘问,李某最终承认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经查,李某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两张银行卡产生不明流水2927591.23元,涉案流水为358500元。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