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玉龙)11月22日,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石屯沿海派出所辖区加油站加油员慌张地来到石屯沿海派出所求助,说有警察来家里找他的儿子李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
了解情况后,通过有关部门查寻,得知李某涉嫌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民警于是做李某父母工作,让他们把李某带到派出所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就这样李某在父母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经查,李某21岁,大专毕业。最近手头有些紧,听同学说“帮人取俩钱就能挣钱”,对方是李某同学从网络上认识的。李某把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了对方,对方往其卡里转了49900元,随后双方通过网络约定来到兴城南关附近一家银行,分两笔取出现金49900元,李某从中获利1000元。为了感谢同学,李某还请同学吃顿饭花了200元。
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嫌触犯了法律,李某后悔不迭。目前,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