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核载9人却坐了11人,竟是驾校接送学员专车“知法犯法”。12月5日,武汉洪山交警查获一起小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警现场说法,为驾校学员们“补课”。
当天16时许,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在白沙洲大道沿线开展道路隐患巡查时,发现一辆等待信号灯的白色小客车内人影重重,疑似超员,随即将车辆拦停检查。经清点,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11人,超员2人,且后排乘客均未按照规定系安全带。询问中,更令民警惊诧的是,车上除驾驶员外,其余乘客全部都是正在学车的驾校学员。
“我知道错了!”面对交警查处,驾驶员伍某交代,自己是某驾校工作人员,驾驶车辆为驾校接送学员的专用车,当天觉得路程太远,“不想多跑一趟”往返接送,便抱着侥幸心理超员行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伍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员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同时,对车上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处以警告处罚。
查处现场,鉴于该车搭载乘客的特殊性,执勤交警以案说法,对驾校学员们进行“回炉”宣教,讲解超员驾驶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随后,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超员的学员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洪山交警将对该车辆所属驾校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校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黄一燕 赵曦蕊)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