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四十里铺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以“冬春行动”为契机,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打击涉赌违法犯罪,有效净化辖区治安环境。2月18日,查获一起聚众赌博案,查获涉赌人员12人,现场收缴赌资15732元。
2024年2月18日,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居民家有人聚众赌博。四十里铺派出所组织警力迅速出击,在刘某家中捣毁以袁某、郝某、汪某等12人为参与者的聚众赌博窝点,现场收缴赌资15732元,收缴赌具“明宝”2副。
经查,袁某组织郝某、汪某等10余人在刘某家中通过“扣明宝”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次下注70元到140元不等。目前,12名涉赌人员被依法行政处罚。
究竟怎样的行为属于赌博行为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指的【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远离赌桌,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选择健康文明的娱乐休闲方式,促进社会健康环境良好发展。
(绥德县公安局 白杰)
(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