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对多发性侵财案件“打早打小、快侦快破”。2月19日,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八人,为“冬春行动”再添战果。
案情回顾
近期,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停放在绥德县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内财物被盗,损失现金1万余元、部分香烟。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全方位启动调查工作,通过详实摸排、深度研判,成功锁定曹某、马某琦、刘某浩、张某宇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对四人进行分析研判。
2月19日,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曹某和马某琦二人使用他人身份证入住绥德一酒店,办案民警随即出动,在酒店将二人抓捕到案。期间还协助吴堡县公安局在酒店抓获盗窃嫌疑人四名,已移交吴堡县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曹某、马某琦二人对“拉车门”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已被绥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案人员刘某浩、张某宇二人也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绥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小案”,主动进攻,精准打击,不断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绥德县公安局 张伟)
(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