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麻烦您一会把当时的发票和付款凭证也拍一下发给我。”
“好的,待会就发给你,十分感谢啊,没想到几块钱的事情你们这么用心,感觉真的很温暖。”
“没事,是我们应该做的,感谢您对常州交通事业的支持!”
这是一段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李先生的对话。2月27日,常州出租车苏D62XXX驾驶员因多收乘客4元钱被处罚。
据了解,2月27日9时许,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外地乘客李先生对苏D62XXX驾驶员的投诉电话。李先生反映,2月27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在常州北站上车乘坐苏D62XXX出租车至新北区联影(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车,计价器显示11元,而驾驶员实际收取了15元。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发票和手机交易纪录,发票金额为11元,而驾驶员却收取了15元。经查实,苏D62XXX当班驾驶员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其行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后交通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投诉人李先生对其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出租车为乘客之出行提供便捷,其服务态度与收费是否合规,看似小题大做,但细细品味,交通执法部门为的是保护乘客的合法利益,让外地乘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其真正感受到一座更有品质、更有温度、更有情怀的现代化常州。( 周龙 )
(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