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给您做个回访,我们这里已经对驾驶员立案处罚,并且责令公司进行整改,请问公司与您联系了吗?”“联系过了,多收的里程费用退还了。”这是3月7日,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与投诉人之间的一段对话。
3月7日上午,常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索先生投诉称自己被绕路多收了费用。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得知,3月6日下午14时49分,索先生从常州北站打出租车苏D51XXX去天宁区郑陆镇盛悦雅园。上车后驾驶员询问得知索先生目的地,并问其走高架还是下面道路,索先生告知哪里快走哪里,驾驶员告知走高架比较快,询问后驾驶员选择了走高架路线行驶。于15时20分到达目的地郑陆盛悦雅园,途径龙江高架、龙城高架、青洋路高架,共行驶里程23.4公里。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告知共计92元,乘客询问司机怎么这么贵,司机告知走高架肯定比较贵,并告诉索先生走高速只有19公里。下车后索先生感觉司机可能存在绕路行为,于是便拨打了12328投诉电话。经核实,走下面道路约16公里,且该时间段走高架和下面道路用时接近,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将绕行的车费退还乘客。
面对执法人员,涉事司机表示,当时走高架是经过乘客“同意”的,但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应为乘客推荐近距离合理路线,此次行驶里程已超出正常路线7公里,该情形已属于明显绕路行为。
在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也发出号召,希望常州相关出租汽车企业引以为戒,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严格遵守行业法规,切实落实管理职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周龙)
(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