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交通讯(韩杨)近日,锦州市交通运输局为推动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公布部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事例。
案例一:2025年2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服务公司张某、李某在港门附近发现空粮车辽GL4909车头与拖挂中间有烟雾冒出,立即指挥车辆停于空地处,后该车电瓶处起火。二人立即上报公司,并现场组织灭火,避免事态扩大,并配合处置人员妥善处理。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张某、李某奖励1500元。
案例二:2025年3月,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操作手崔某从事带钢重箱归贝作业时,发现带钢重箱底梁断裂,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易造成集装箱掉底,带钢从箱内掉出,引发安全事故。毕森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给公司生产部值班经理,公司立即联系维修人员对该箱进行修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奖励400元。(通讯员: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科刘国华)
(编辑:王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