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形成长三角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2023年以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在推进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贡献“江苏智慧”,交出新的“答卷”。
政策协同聚合力 制度建设促规范
三省一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案件信息抄告工作方案》《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监管执法数据共享通道方案》。案件抄告方案从抄告范围、抄告主体、抄告流程、抄告形式等四个方面对长三角区域案件信息抄告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各省市执法案件抄告工作;执法监管数据共享通道依托部级平台推动执法办案相关数据资源归集,实现监管对象信息查验、案件查询、线上抄告等功能,建立起符合交通运输部对接标准的数据长效共享机制。
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围绕联席会议机制、毗邻地区常态化磋商机制、素质能力共建机制,省级层面,制定了《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签署《长三角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协议》《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制定《京杭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建立了京杭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市级层面,苏皖两省九市共同签署《南京都市圈水上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合作协议》。苏锡常湖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签订《苏锡常湖四地联动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启动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区县层面,推动6家单位签订《长三角一体化(沪苏浙毗邻地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协作协议书》。
联勤联动强合作 区域执法解难题
落实《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治超,持续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拒超与跨省超限车辆的管控,将长三角省市高速公路入口进入的超限超载车辆及在江苏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情况抄告属地,共抄告长三角省市高速入口涉嫌违法车辆1655辆,抄告长三角省市超限超载违法车辆3392辆。长三角毗邻地区共同开展非法营运“天网”集中日整治行动。在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前组织开展5次“天网”集中日行动,行动期间共检查车辆15628辆次,查实非法营运车辆149辆,加入白名单517辆,其他违章车辆442辆。
“苏锡常湖”环太湖区域治超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三省一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创建方案》,通过省际毗邻地区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以此为契机推进四地区域间人员业务交流、联勤联动、案件协办、资源共享等方面的进一步合作,提升区域执法协作影响力。江苏—上海、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毗邻区G204太仓南郊执法检查站、长湖申线水上省际检查站、浙江平湖交通综合执法队、G328滁州北超限超载监测站等11个点位入选第一批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创建名单。
船检合作开先河 通检互认显成效
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
在厅级层面签署苏皖船检一体化战略协议,联合印发了苏皖船检一体化合作要点,依托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零距离免费为长三角三省一市千余艘船舶提供营运检验服务,打通系统壁垒实现现场发证。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通检互认成效显著,该模式已被推广至全国。持续推进省际区域合作,深化苏皖在建造、营运和审图方面的业务合作,推进苏沪、苏浙船检合作,实现区域融合。持续开展船检云课堂活动,助力长三角验船师能力提升。
下一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压实目标责任“一份清单”;完善法规制度“一套标准”;织密联防联控“一张网络”;通信息交流“一个渠道”,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打造更具特色的交通运输“共同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贡献更大力量。
(苏交执法)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