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成立以来,佳县人民检察院将其作为巩固“脱薄争先”的有力抓手,聚焦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以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制约,以监督制约促进协作配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拓宽检警协作配合渠道,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强化人员配备。
佳县人民检察院现有人员编制26名,其中员额检察官编制8名,4名员额配备于刑事检察部门。为了克服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压力,配足配强派驻人员,落实“真派驻、有效果”的要求,该院采用“专职+定时”模式,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员额检察官或部门负责人轮流入驻,负责捕诉案件的监督把关工作,打造“监督前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目前,共参与派驻侦协办工作人员4人,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每人每次入驻时长20天左右,每人全年轮流入驻3次,4人全年累计入驻时长200余天。派驻人员通过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案件信息、查看案件卷宗,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监督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提升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
强化机制建设。
佳县人民检察院、佳县公安局联合签署印发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立了侦监办的工作原则、监督范围、工作职责等事项,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措施,保证了侦协办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和规范化运行;制定了《侦协办工作职责》、《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侦查流程》、《信息共享台平管理办法》等制度,会签《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细化重案介入流程、方式及要求。今年,依托侦协办对2起案件通过提前介入、2起通过疑难案件会商等方式,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在侦查取证、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对3起重大案件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检警双方还就平时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法律适用分歧等几方面交换意见,双方消除分歧,发挥侦协办的“协调中枢”作用,有效形成推进合力。
强化精品意识。
佳县人民检察院是一个规模较小的基层院,辖区人口较少,案件数量不大,该院本着“小院也有大作为”的理念,强化精品意识,把每一个案件作为精品案件来办理.极力提升案件质效。依托侦协办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公安机关同向传导,切实促进双方统一司法理念,实现同频共振。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降低诉前羁押率,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认罪悔罪等情节作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行使相对不起诉裁量权。今年以来,监督立案6件,监督立案率8.33%。撤案1件,监督撤案率100%。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发出书面《侦查活动通知书》8份,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2.22%,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7人,纠正漏捕漏诉率11.9%,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诉前羁押率33.33%。(高柯)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