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署要求,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2024年“第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
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聚焦“一提两为”,即“提升执法质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提出全面提升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体制机制3大目标任务,通过强化数字赋能、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协同共治4个方面措施落实,共有10处具体创新,以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扎实有力、见到实效。
创新一:执法理念
提出要培塑执法合作性思维、权力谦抑性思维、程序正当性思维,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创新二:执法依据
提出探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依据“法典化”,推动出台《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推动制定大件运输护送管理和服务指南地方标准。
创新三:规范裁量
提出依托算法合理规范裁量决策,逐步实现裁量电子化。
创新四:执法方式
提出建立简案快办机制,细化完善案件办理适用标准、分流程序和行政裁量等要素,实现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创新五:基层治理
提出向下拓展“小仲说法”普法服务品牌,培树“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
创新六:营商环境
提出探索建立涉企交通综合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提醒函“三书同达”机制,推行安全生产处罚合规观察期制度。
创新七:人员考核
探索办案积分制,打造客观、多维度和符合交通综合执法规律的执法质效量化考评机制。
创新八:人才培养
提出建设“人才库、案例库、经验库”,打造现场教学点和交通建设工程执法(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师徒结对传帮带活动,助力年轻执法人员快速成长。
创新九:数据赋能
提出引入“防呆机制”设置执法办案全流程提醒,用风险预警大数据模型进行用户画像,辅助制定执法计划。
创新十:执法文化
提出体系化打造“党旗红·交通蓝”等品牌矩阵,务实推进党建和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创效。
下一步,全省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将继续深入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建设,推进交通综合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苏交执法)
(编辑:韩杨)